摘要:好筆桿子網小編為你整理了多篇相關的《體育咨詢合同范本(合集6篇)》,但愿對你工作學習有幫助,當然你在好筆桿子網還可以找到更多《體育咨詢合同范本(合集6篇)》。
體育咨詢合同范本 第1篇
近年來,合同糾紛導致體育健身服務行業成為遭受投訴的“重災區”,關鍵原因之一在于相關合同條款設計的缺陷性,例如在合同中霸王條款大行其道、格式條款提示不足、違約金約定過高、權利義務約定不明確等。因此,為了明確了體育培訓、健身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減少相關體育消費行業糾紛,一些地方體育部門統一發布了部分體育類合同示范文本。
各地方發布的體育健身行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雖因各地體育消費糾紛特點的差異,在合同條款的設計上側重有所區別,但在一些重點條款和糾紛高發條款上,各合同范本均殊途同歸,主要包括:(1)設置7天冷靜期,預防和減少因沖動消費引發的糾紛;(2)對消費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及違約責任作了明確規定,并且明確約定違約金上限;(3)規范了退費細節,對余額計算、退費期限做了明確設定,旨在解決“退卡難、退費難”的痛點問題;(4)明確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權責關系。對于上述條款,各體育健身服務機構、體育健身場館經營機構可參照本文所列范本對自己的合同相關條款予以修訂,以減少相關糾紛,降低面臨服務合同糾紛時的敗訴風險。以下為藍君檢索到的部分省份發布的體育健身服務合同官方范本。
(一)《北京市體育健身行業預付費服務合同(BF-2023-2720)》
(二)《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
(三)《杭州市健身服務市場合同(示范文本)》
(四)《青島市體育預付式消費合同范本(征求意見稿)》
體育咨詢合同范本 第2篇
目前在公開渠道所搜集到的賽事承辦/合作官方合同主要是中國乒乓球協會官網公布的各類乒乓球賽事的承辦協議以及黑龍江省體育局官網公布的籃球賽合作協議,雖然賽事類型有限,但協議框架基本一致。以下合同基本包括了賽事承辦協議應當具備的專業術語定義及解釋、賽事贊助條款、賽事冠名條款、賽事經費條款、賽事場地及賽事安排條款、接待條款、賽事宣傳條款、賽事安全保障條款、賽事直播和轉播條款等賽事承辦合同的必備條款,在合同框架和基本內容上可供各賽事承辦單位/組織參考。
需要注意的是,隨著《民法典》的出臺以及基于甘肅白銀越野賽事故的慘痛教訓,賽事組織者/承辦者的安全保障義務越發引起相關監管機構的重視,但下列合同在安全保障條款的設計上稍顯薄弱,因此各賽事承辦單位/組織在參照下列官方合同范本對自己的合同進行修訂時,需要對安全保障條款予以強化。
(一)《2015年第一屆全國青年運動會乒乓球比賽(預賽)承辦協議書》
(二)《2012年乒乓球全國比賽承辦協議-青少年錦標賽》
(三)《2012年乒乓球全國比賽承辦協議-全國錦標賽》
(四)《2012年肯德基三人籃球賽市級賽合作合同書》
四、運動員聘用/工作合同
運動員聘用/工作合同在法律性質上屬于勞動合同,這是毋庸置疑的,但由于體育運動的特殊性,加之我國體育仲裁機構設置和仲裁規則并不完善,涉職業運動員工作合同糾紛在規范適用和管轄主體確定上存在巨大爭議。
我國《體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在競技體育活動中發生糾紛,由體育仲裁機構負責調解、仲裁。體育仲裁機構的設立辦法和仲裁范圍由_另行規定。” 該條款明確規定競技體育糾紛應由體育仲裁機構予以處理,并賦予了_制定設立辦法以及確定仲裁范圍的權限,看似明確、具體、可執行性強。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國都還沒有設立《體育法》意義上的體育仲裁機構。因此,競技體育糾紛在我國并非完全、主動性地排除法院和勞動仲裁委員會的管轄。(體育糾紛管轄的更多問題可參見藍君另一篇文章:《從一起球員買自由糾紛案的管轄看我國的體育爭議解決機制》)
…… 此處隱藏5483字,全部文檔請下載后查看。喜歡就下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