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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黨委工作部門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一套表匯編(高校)(5篇)(含黨委辦公室、黨委宣傳部、紀委辦教師工作部、學生工作部)目錄1.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黨委辦公室) 2.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黨委宣傳部) 3.師范學院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巡察辦、監察室) 4.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教師工作部人事處) 5.師范學院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學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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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黨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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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內容 | |||
1 |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省紀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以及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抓實抓好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目標任務分解暨2020年重點任務推進的目標任務。[發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等行為,未主動查處糾正或通報上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未按要求組織學習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以會議記錄為準),未完成分解落實的工作任務,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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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黨章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不斷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和戰斗性;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基本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加強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健全完善制度規范。[黨內生活不正常、不嚴肅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走過場、流于形式的,“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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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學校黨委的安排部署,積極支持配合完成校內巡察工作任務,充分運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落實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未認真整改落實巡視巡察反饋問題的,每項扣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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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強化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落實。根據學校黨委年初召開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精神,把上級和學校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融入學校黨委年度工作計劃要點;協調校黨委每半年開展1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研究,并在次年1月底前向省委和省紀委專題報告本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年度校黨委工作計劃要點中未反映相關會議精神的,扣2分;校黨委未完成年度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研究的,扣4分;次年1月底前未向省委和省紀委專題報告本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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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強化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組織中期、年終責任制檢查考核,協調落實校領導親自帶隊檢查考核校內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要求;協助校黨委及時上報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落實“兩個責任”等相關情況;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及省委實施辦法,加強對各級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七個有之”問題,堅決清除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陽奉陰違的兩面人、兩面派,按照職責權限對失職失責的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未協助校黨委開展責任制中期、年終檢查考核的,每項扣4分;監管責任不到位,問責工作不認真,問責事實調查不清、責任認定不準確、問責方式不恰當的,每項次扣5分;未協調落實校領導親自帶隊檢查考核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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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嚴格責任制考核結果的運用。認真做好上級對學校黨委上年度責任制檢查考核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協助校黨委落實責任制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談話制度。[未對上年度責任制檢查考核反饋問題進行整改落實的的,每項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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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充分發揮校黨委的參謀助手作用。修訂完善校黨委會議議事規則,提高黨委議事決策效率,落實好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協助校黨委班子成員抓好聯系學院和分管部門職責范圍內業務工作的同時,深入二級學院、部門開展調查研究,為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協助校黨委班子成員加強對分管部門和聯系學院主要負責人的日常監督和廉政教育,落實雙重生活會制度;協助校黨委落實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集體討論決定制度;認真履行機關黨委辦公室職能職責,加強對機關黨委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統籌部署。[協助校黨委落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不力,黨委議事決策效率不高的,每項次扣5分;協助校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分工任務不力,每項次扣5分;無相關會議記錄或印證材料各扣5分;未認真履行機關黨委辦公室職能職責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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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強作風建設。持之以恒改進文風會風;加強對黨委會議決策事項落實情況的督導,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對黨委會議決策事項落實情況督導不到位,導致對學校整體工作推進造成一定影響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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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強對意識形態領域工作的監管。協助校黨委書記親自抓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切實落實黨章黨規“進課堂”的要求,及時掌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情況,嚴明政治紀律,確保正確的宣傳輿論導向;協助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講授專題廉政黨課或作廉政專題報告。[未協助校黨委書記及時掌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情況,發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散布錯誤言論造成不良影響的,扣6分;未協助黨政主要負責人完成講授專題廉政黨課或作廉政專題報告工作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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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扎實推進脫貧攻堅工作。落實脫貧攻堅掛鉤責任,定期深入脫貧攻堅聯系點進行“掛包幫、轉走訪”,嚴格對扶貧工作隊員和扶貧資金的管理,克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未完成扶貧攻堅工作任務或對扶貧資金監管不嚴導致發生違規違紀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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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部門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強化責任擔當;要敢于監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談話制度,對所屬人員在思想、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協助學校黨委班子成員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談話制度,并做好談話記錄。[責任擔當不夠,部門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制度不到位,未開展“四種形態”談話或談話記錄不規范的,扣2分;無特殊情況不參加工作情況匯報會、不親自匯報工作落實情況的,每次扣2分;部門及所屬人員被問責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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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認真開展述責述廉和廉潔自律測評。在年終履職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時,按規定要求進行述責述廉,并組織廉潔自律民主測評。[沒有開展述責述廉的,或以述學述職代替述責述廉的,扣2分;述責述廉報告內容不具體、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廉潔自律測評綜合滿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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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持續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永恒課題、終身課題,堅持邊實踐邊學習,堅持學懂弄通做實,在學深悟透、務實戒虛、整改提高上持續發力,把教育成果轉化為堅定理想信念、砥礪黨性心性、忠誠履職盡責的思想自覺和實際行動;繼續貫徹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要求,著力解決黨員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黨支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沒有做到常態化、制度化的,黨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未認真解決的,黨支部和黨員作用發揮不好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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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嚴禁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收送禮品禮金、大操大辦婚喪喜慶、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超面積使用辦公用房、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及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領導干部違規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等情況發生;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等情況不主動糾正或通報上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對“錯峰違紀”的問題、“四風”隱形變異問題和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監督不力,壓案不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所屬人員重大事項報告不及時,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時出現大操大辦、借機斂財,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人次扣6分;所屬領導干部未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的,每人次扣3分。發生上述情況之一的,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不參與優秀等次評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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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持續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建設,不斷完善部門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完善權力清單,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健全完善部門工作規則和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請示報告制度;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完善保密規章制度,加強保密宣傳教育;部門領導干部做到以身作則、以上率下,自覺接受監督。[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扣6分;集體決策議事規則、決策程序、請示報告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決策失誤,給部門或學校造成重大影響的,扣6分;發生泄密事件的,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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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細化部門責任書的工作措施,確保責任落實到人;認真抓好上年度責任制檢查考核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饋意見,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清單,認真落實整改。[未對上年度責任制考核反饋意見認真整改的,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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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深入推進黨務、部務公開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和規范黨務公開工作,強化黨內監督;及時公開績效考核、評先選優、黨費收繳等情況;加強部門預算執行管理,嚴格規范部門預算經費的列支、審核、報銷工作,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及時公開部門經費預算執行情況。[未及時公開黨務、部務工作的,每項次扣2分;出現未嚴格執行部門經費預算、未嚴格執行經費列支審核報銷的或“三公”經費控制不力的,每項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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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暢通服務師生員工的渠道。重視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協助分管校領導及時化解矛盾,切實解決師生員工的實際困難,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師生關系。[服務師生員工渠道不暢通,對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刻意刁難或故意推諉,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引起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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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重視并支持學校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對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不重視、不支持,造成嚴重后果的,扣4分;部門主要負責人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所屬人員違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門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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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黨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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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內容 | |||
1 |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省紀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以及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抓實抓好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目標任務分解暨2020年重點任務推進的目標任務。[發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等行為,未主動查處糾正或通報上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未按要求組織學習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以會議記錄為準),未完成分解落實的工作任務,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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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黨章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不斷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和戰斗性;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基本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加強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健全完善制度規范。[黨內生活不正常、不嚴肅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走過場、流于形式的,“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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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學校黨委的安排部署,積極支持配合完成校內巡察工作任務,充分運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落實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未認真整改落實巡視巡察反饋問題的,每項扣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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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實施“校園基礎文明”鞏固提升計劃,強化校園基礎文明創建成果,查缺補漏,提升文明校園內涵質量,發揮文明校園輻射引領作用;升級改造“道德講堂”為“文明文化大講堂”,依托滇中國學院組織開展“中國優秀傳統文化講堂”,弘揚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大學生藝術團建設與管理,凝練校園文化特色,開展“新時代與文明同行”系列文藝精品展演活動,提升校園文化質量和水平;推進學校視覺形象識別系統建設;繼續貫徹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要求,把其納入學校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做好“七五”普法總結和“八五”普法規劃;及時報道學校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情況。[未開展相關活動提升文明校園內涵質量要求,氛圍營造不力,嚴重影響“文明校園”復評工作的,扣20分;未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內容納入學校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或無印證材料的,扣10分;未按要求做好“七五”普法總結和“八五”普法規劃的,扣10分;未及時報道學校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的,扣1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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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強對意識形態領域工作的監管。在拓展宣傳渠道的同時,要加強對校報、宣傳櫥窗、校園網站、官方微信平臺、講座論壇的審核備案,確保正確的宣傳輿論導向。[未對校報、宣傳櫥窗、校園網站、講座論壇從嚴審核,發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散布錯誤言論并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扣18分]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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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部門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強化責任擔當;要敢于監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談話制度,對所屬教職工在思想、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責任擔當不夠,部門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制度不到位,未開展“四種形態”談話或談話記錄不規范的,扣2分;無特殊情況不參加工作情況匯報會、不親自匯報工作落實情況的,每次扣2分;部門及所屬人員被問責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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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認真開展述責述廉和廉潔自律測評。在年終履職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時,按規定要求進行述責述廉,并組織廉潔自律民主測評。[沒有開展述責述廉的,或以述學述職代替述責述廉的,扣2分;述責述廉報告內容不具體、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測評綜合滿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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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持續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永恒課題、終身課題,堅持邊實踐邊學習,堅持學懂弄通做實,在學深悟透、務實戒虛、整改提高上持續發力,把教育成果轉化為堅定理想信念、砥礪黨性心性、忠誠履職盡責的思想自覺和實際行動;繼續貫徹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要求,著力解決黨員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黨支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沒有做到常態化、制度化的,黨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未認真解決的,黨支部和黨員作用發揮不好的,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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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嚴禁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收送禮品禮金、大操大辦婚喪喜慶、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超面積使用辦公用房、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及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領導干部違規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等情況發生;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等情況,不主動糾正或通報上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對“錯峰違紀”的問題、“四風”隱形變異問題和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監督不力,壓案不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所屬人員重大事項報告不及時,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時出現大操大辦、借機斂財,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人次扣6分;所屬領導干部未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的,每人次扣3分。發生上述情況之一的,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不參與優秀等次評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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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持續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建設,不斷完善部門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完善權力清單,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健全完善部門工作規則和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請示報告制度;落實“三重一大”制度;部門領導干部做到以身作則、以上率下,自覺接受監督。[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扣6分;集體決策議事規則、決策程序、請示報告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決策失誤,給部門或學校造成重大影響的,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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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細化部門責任書的工作措施,確保責任落實到人;認真抓好上年度責任制檢查考核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饋意見,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清單,認真落實整改。[未對上年度責任制考核反饋意見認真整改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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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視部務公開工作。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部門經費預算執行等情況;加強部門預算執行管理,嚴格規范部門預算經費的列支、審核、報銷工作,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未及時公開部務工作的,每項次扣2分;出現未嚴格執行部門經費預算、未嚴格執行經費列支審核報銷的或“三公”經費控制不力的,每項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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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暢通服務師生員工的渠道。重視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協助分管校領導及時化解矛盾,切實解決師生員工的實際困難,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師生關系。[服務師生員工渠道不暢通,對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刻意刁難或故意推諉,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引起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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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視并支持學校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對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不重視、不支持,造成嚴重后果的,扣4分;部門主要負責人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所屬人員違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門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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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黨委組織部(統戰部)、黨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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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省紀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以及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抓實抓好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目標任務分解暨2020年重點任務推進的目標任務。[發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等行為,未主動查處糾正或通報上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未按要求組織學習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以會議記錄為準),未完成分解落實的工作任務,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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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黨章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不斷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和戰斗性;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基本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加強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健全完善制度規范。[黨內生活不正常、不嚴肅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走過場、流于形式的,“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每項次扣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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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學校黨委的安排部署,積極支持配合完成校內巡察工作任務,充分運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落實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未認真整改落實巡視巡察反饋問題的,每項扣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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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強化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落實。根據學校黨委年初召開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精神,把上級和學校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融入學校年度黨建工作計劃要點;加強對校屬黨組織黨建工作的檢查指導,加強對各級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七個有之”問題,堅決清除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陽奉陰違的兩面人、兩面派,提升學校黨建工作水平;加強對統戰工作的領導,健全規章制度,讓統戰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學校年度黨建工作計劃要點中未反映相關會議精神的,扣4分;指導校屬黨組織黨建工作不力,被問責的,扣4分;統戰工作規章制度不健全,統戰工作開展不力,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的,扣8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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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堅持選人用人標準,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加大年輕干部隊伍建設力度,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好干部標準,選好用好干部,健全完善并嚴格落實干部“能下”制度;加強干部培養工作,組織開展各類干部培訓;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落實紀委副書記提名考察要求,并及時向上級紀委報備;大力支持學校紀檢巡察監察隊伍建設,落實紀檢巡察監察干部選聘要求;認真開展“雙超”(超編制超職數配備干部)專項整治;嚴格執行審計法規,委托審計處開展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充分運用審計結果。[未對干部任用工作中出現的不正之風進行查處整治的,扣10分;未委托開展審計業務的,扣5分;未落實紀檢巡察監察干部選聘要求的,扣5分;未按要求開展第六輪處級干部聘任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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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扎實推進脫貧攻堅工作。落實脫貧攻堅掛鉤責任,定期深入脫貧攻堅聯系點進行“掛包幫、轉走訪”,嚴格對扶貧工作隊員和扶貧資金的管理,克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未完成扶貧攻堅工作任務或對扶貧資金監管不嚴導致發生違規違紀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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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強對干部的監管。嚴格執行《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等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干部教育管理力度,引導和督促廣大黨員干部嚴格執行“六大紀律”;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及省委實施辦法,按照職責權限對失職失責的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監管責任不到位,問責工作不認真,問責事實調查不清、責任認定不準確、問責方式不恰當的,每項次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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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部門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強化責任擔當;要敢于監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談話制度,對所屬教職工在思想、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責任擔當不夠,部門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制度不到位,未開展“四種形態”談話或談話記錄不規范的,扣2分;無特殊情況不參加工作情況匯報會、不親自匯報工作落實情況的,每次扣2分;部門及所屬人員被問責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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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認真開展述責述廉和廉潔自律測評。在年終履職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時,按規定要求進行述責述廉,并組織廉潔自律民主測評。[沒有開展述責述廉的,或以述學述職代替述責述廉的,扣2分;述責述廉報告內容不具體、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測評綜合滿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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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持續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永恒課題、終身課題,堅持邊實踐邊學習,堅持學懂弄通做實,在學深悟透、務實戒虛、整改提高上持續發力,把教育成果轉化為堅定理想信念、砥礪黨性心性、忠誠履職盡責的思想自覺和實際行動;繼續貫徹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要求,并納入黨建工作和黨校培訓的內容;著力解決黨員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各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未督促指導校屬黨組織“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做到常態化、制度化的,黨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未認真解決的,各級黨組織和黨員作用發揮不好的,扣8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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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嚴禁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收送禮品禮金、大操大辦婚喪喜慶、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超面積使用辦公用房、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及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領導干部違規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等情況發生;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等情況,不主動糾正或通報上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對“錯峰違紀”的問題、“四風”隱形變異問題和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監督不力,壓案不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所屬人員重大事項報告不及時,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時出現大操大辦、借機斂財,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人次扣6分;所屬領導干部未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的,每人次扣3分。發生上述情況之一的,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不參與優秀等次評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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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持續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建設,不斷完善部門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完善權力清單,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健全完善部門工作規則和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請示報告制度;落實“三重一大”制度;部門領導干部做到以身作則、以上率下,自覺接受監督;嚴格考試制度和考務工作,防止考試泄密事件發生。[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扣8分;集體決策議事規則、決策程序、請示報告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決策失誤,給部門或學校造成重大影響的,扣8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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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細化部門責任書的工作措施,確保責任落實到人;認真抓好上年度責任制檢查考核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饋意見,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清單,認真落實整改。[未對上年度責任制考核反饋意見認真整改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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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視黨務、部務公開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和規范黨務公開工作,強化黨內監督;及時公開黨費收繳、年度履職考核、部門經費預算執行等情況;加強部門預算執行管理,嚴格規范部門預算經費的列支、審核、報銷工作,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未及時公開黨務、部務工作的,每項次扣2分;出現未嚴格執行部門經費預算、未嚴格執行經費列支審核報銷的或“三公”經費控制不力的,每項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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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暢通服務師生員工的渠道。重視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協助分管校領導及時化解矛盾,切實解決師生員工的實際困難,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師生關系。[服務師生員工渠道不暢通,對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刻意刁難或故意推諉,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引起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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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重視并支持學校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對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不重視、不支持,造成嚴重后果的,扣4分;部門主要負責人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所屬人員違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門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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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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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范學院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巡察辦、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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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內容 | |||
1 |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省紀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以及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抓實抓好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目標任務分解暨2020年重點任務推進的目標任務。[發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等行為,未主動查處糾正或通報上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未按要求組織學習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以會議記錄為準),未完成分解落實的工作任務,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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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黨章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不斷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和戰斗性;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基本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加強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健全完善制度規范。[黨內生活不正常、不嚴肅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走過場、流于形式的,“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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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強化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落實。協助校黨委擬定年度校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并分系列、分層級簽訂責任書;根據校黨委年初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精神,把上級和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求融入學校紀委年度工作計劃要點。[未協助學校黨委分系列、分層級擬定責任書,扣6分;年度校紀委工作要點中未反映相關會議精神的,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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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強化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校黨委開展責任制中期、年終檢查考核,并向校黨委匯報檢查、考核情況及考核定級建議;協助校紀委書記及時向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匯報校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落實“兩個責任”、廉潔從政、違紀線索等重要情況;協助校紀委每半年至少向校黨委和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專題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未協助校黨委開展責任制中期、年終檢查考核,或未向校黨委匯報考核結果及考核定級建議的,每項次扣4分;年度內未向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和學校黨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每項次扣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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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嚴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的運用。協助校紀委書記對校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組織處理。[對應該問責而未問責的,每項次扣2分;對發生嚴重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而未追究責任的,扣4分;未開展對責任制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的,每項次扣2分;未對責任制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組織處理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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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持續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永恒課題、終身課題,堅持邊實踐邊學習,堅持學懂弄通做實,在學深悟透、務實戒虛、整改提高上持續發力,把教育成果轉化為堅定理想信念、砥礪黨性心性、忠誠履職盡責的思想自覺和實際行動;繼續貫徹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要求,著力解決黨員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黨支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沒有做到常態化、制度化的,黨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未認真解決的,黨支部和黨員作用發揮不好的,扣4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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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嚴禁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收送禮品禮金、大操大辦婚喪喜慶、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超面積使用辦公用房、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及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領導干部違規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等情況發生;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出現頂風違紀問題,對學校造成不良影響,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對違紀問題監督不力,壓案不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所屬人員重大事項報告不及時,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時出現大操大辦、借機斂財,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人次扣6分;所屬領導干部未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的,每人次扣3分。發生上述情況之一的,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不參與優秀等次評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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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進一步突出政治監督,持續深化政治巡察。貫徹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省委關于巡視巡察的部署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學校二屆黨委第一二輪巡察,并充分運用好巡察結果;適時開展巡察“回頭看”工作,加大巡察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做好巡察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工作;健全校內巡察人才庫和巡察組組長庫以及巡察工作機制,提高監督效能,落實政治監督具體化、規范化、實效化的要求。[對巡察發現嚴重問題未督促整改落實的,每項次扣3分;未按校黨委要求開展年度巡察,或未完成既定目標的,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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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網上廉政教育展館作用,充分利用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及違紀黨員領導干部的懺悔錄開展警示教育;指導二級黨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校園廉潔文化活動,突顯宣傳教育特色亮點。[未安排部署年度“黨風廉政教育宣傳月”活動,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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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強執紀監督。加強對重點領域、重要事項、重大關口、重點崗位和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等重要節點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師生和黨員領導干部教育、管理和監督,嚴肅糾治、查處“錯峰違紀”苗頭和領導干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強化日常監督,讓日常監督常嚴、常在、常態,進一步提升發現問題的能力,繼續開展扶貧領域、學生資助、教育收費、“小金庫”治理、“六個嚴禁”整治、紀律作風建設等方面的日常監督檢查,特別是要加強對學校“學分制綜合改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要部署和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及時通報督查情況,確保政令暢通;加強學校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落實;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及時提醒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小過即問、小錯即糾。[監督工作不到位,被上級部門追責問責的,扣4分;沒有做到小過即問、小錯即糾的,每項次扣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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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認真履行黨內監督專責機關職責,深入開展糾“四風”轉作風專項行動,堅決懲治腐敗。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落實“三轉”,緊盯關鍵領域、重點環節對象,以專項整治為抓手,深挖細查“四風”隱形變異問題,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查處在學校人員招聘、職稱評定、干部選拔、校園安全、食品安全、教育收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教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學生獎助資金、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補助資金,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等方面的腐敗問題;堅決查處校園涉黑涉惡腐敗問題,深挖校園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情況;定期通報曝光典型案件,不斷增強震懾遏制作用,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違反監督執紀工作規則,造成不良后果的,每項次扣4分;因履職不力,在紀律審查過程中出現安全問題的,每項次扣5分;對上級紀委監委交辦的問題線索不認真及時調查處理的,未按時按質上報的,扣5分;服務師生員工渠道不暢通,對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刻意刁難或故意推諉,或處置工作不力而造成不良影響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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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嚴肅問責追究。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及省委實施辦法,加大問責力度,進一步健全責任追究情況定期報告、典型問題公開通報制度,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防止問責泛化、簡單化、隨意化;嚴格落實“一案雙查”責任追究制度,監督檢查管轄范圍內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按照職責權限對失職失責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以及行使公權力的人員,按照《監察法》和有關黨紀法規,給予嚴肅追責問責。[監管責任不到位,問責工作不認真,問責事實調查不清、責任認定不準確、問責方式不恰當的,每項次扣4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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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部門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強化責任擔當;要敢于監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談話制度,對所屬教職工在思想、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責任擔當不夠,部門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制度不到位,未開展“四種形態”談話或談話記錄不規范的,扣2分;無特殊情況不參加工作情況匯報會、不親自匯報工作落實情況的,每次扣2分;部門及所屬人員被問責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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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認真開展述責述廉和廉潔自律測評。在年終履職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時,按規定要求進行述責述廉,并組織廉潔自律民主測評。[沒有開展述責述廉的,或以述學述職代替述責述廉的,扣2分;述責述廉報告內容不具體、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測評綜合滿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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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持續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建設,不斷完善部門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完善權力清單,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健全完善部門工作規則和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請示報告制度;落實“三重一大”制度;部門領導干部做到以身作則、以上率下,自覺接受監督。[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集體決策議事規則、決策程序、請示報告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決策失誤,給部門或學校造成重大影響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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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嚴格落實責任制。進一步細化部門責任書的工作措施,確保責任落實到人;認真抓好上年度責任制檢查考核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饋意見,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清單,認真落實整改。[未對上年度責任制考核反饋問題認真整改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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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視部務公開工作。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部門經費預算執行等情況;加強部門預算執行管理,嚴格規范部門預算經費的列支、審核、報銷工作,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未及時公開部務工作的,每項次扣1分;出現未嚴格執行部門經費預算、未嚴格執行經費列支審核報銷的或“三公”經費控制不力的,每項次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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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強對紀檢干部的業務培訓,加強和改進信訪舉報工作。嚴格執行紀律審查工作人員行為準則“八項紀律”和“五嚴守、五禁止”規定,規范處置信訪舉報件,做到件有落實,事事有回應;嚴格紀檢監察工作程序規定和干部監督考核制度,嚴肅查處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紀檢巡察監察干部發生違規違紀行為的,每人次扣2分;部門主要負責人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所屬人員違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門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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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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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教師工作部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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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內容 | |||
1 |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省紀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以及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抓實抓好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目標任務分解暨2020年重點任務推進的目標任務。[發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等行為,未主動查處糾正或通報上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未按要求組織學習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以會議記錄為準),未完成分解落實的工作任務,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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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黨章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不斷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和戰斗性;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基本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加強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健全完善制度規范。[黨內生活不正常、不嚴肅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走過場、流于形式的,“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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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學校黨委的安排部署,積極支持配合完成校內巡察工作任務,充分運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落實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未認真整改落實巡視巡察反饋問題的,每項扣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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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積極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加強相關工作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勞資、職稱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健全相關規章管理制度;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廉潔關、形象關,在教職工校內調動、崗位聘任、履職考核、評先選優、獎勵晉級以及人員招聘、人才引進等工作中,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加強對教師進修培訓、學歷提升和編外用工等相關工作的管理,嚴格程序,完善手續;創新人力資源管理機制,規范師資隊伍管理,拓寬高層次人才引進渠道,加大高層次人才、雙師型人才的引進培養力度。[制度不健全、執行制度不到位的,每項次扣2分;違反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發生違規選人用人問題的,扣14分;教師進修、學歷提升和編外用工未與學校簽訂協議,對學校造成不良影響的,扣14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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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強對高校教師師德禁行行為“紅七條”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貫徹落實《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和《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規定,把師德師風作為重點內容納入教師職稱評聘和績效考核中,對違反高校教師師德禁行行為“紅七條”的,在職稱評審、評先選優工作中實行“一票否決”,加大執行《xx師范學院教師師德負面清單及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力度。[未堅持標準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的,扣12分;執行學校相關制度不嚴格,對學校造成不良影響的,扣12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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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依法依規辦理教職工工資、津補貼的核算、審批工作,確保教職工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制定新一輪績效分配實施辦法,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認真開展“吃空餉”、濫發獎金補貼、違規兼職取酬等問題的專項整治。[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導致存在的問題整改不到位的,每項次扣6分;績效工資激勵作用發揮不充分的,酌情扣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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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部門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強化責任擔當;要敢于監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談話制度,對所屬教職工在思想、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責任擔當不夠,部門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制度不到位,未開展“四種形態”談話或談話記錄不規范的,扣2分;無特殊情況不參加工作情況匯報會、不親自匯報工作落實情況的,每次扣2分;部門及所屬人員被問責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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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認真開展述責述廉和廉潔自律測評。在年終履職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時,按規定要求進行述責述廉,并組織廉潔自律民主測評。[沒有開展述責述廉的,或以述學述職代替述責述廉的,扣2分;述責述廉報告內容不具體、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測評綜合滿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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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持續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永恒課題、終身課題,堅持邊實踐邊學習,堅持學懂弄通做實,在學深悟透、務實戒虛、整改提高上持續發力,把教育成果轉化為堅定理想信念、砥礪黨性心性、忠誠履職盡責的思想自覺和實際行動;繼續貫徹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要求,著力解決黨員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內容持續納入學校新進教師培訓的內容。[黨員未按要求參加黨支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黨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未認真解決的,所在黨支部和黨員作用發揮不好的,扣6分;未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內容納入新進教師培訓,不能提供相關印證材料的,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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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嚴禁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收送禮品禮金、大操大辦婚喪喜慶、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超面積使用辦公用房、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及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領導干部違規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等情況發生;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等情況,不主動糾正或通報上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對“錯峰違紀”的問題、“四風”隱形變異問題和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監督不力,壓案不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所屬人員重大事項報告不及時,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時出現大操大辦、借機斂財,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人次扣6分;所屬領導干部未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的,每人次扣3分。發生上述情況之一的,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不參與優秀等次評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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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持續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建設,不斷完善部門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完善權力清單,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健全完善部門工作規則和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請示報告制度;落實“三重一大”制度;部門領導干部做到以身作則、以上率下,自覺接受監督。[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扣6分;集體決策議事規則、決策程序、請示報告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決策失誤,給部門或學校造成重大影響的,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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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細化部門責任書的工作措施,確保責任落實到人;認真抓好上年度責任制檢查考核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饋意見,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清單,認真落實整改。[未對上年度責任制考核反饋問題認真整改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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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重視部務公開工作。深入推進部務公開工作,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人員招聘、人才引進、校內調動、崗位聘任、履職考核、評先選優、獎勵晉級以及部門經費預算執行等情況;加強部門預算執行管理,嚴格規范部門預算經費的列支、審核、報銷工作,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未及時公開部務工作的,每項次扣2分;出現未嚴格執行部門經費預算、未嚴格執行經費列支審核報銷或“三公”經費控制不力的,每項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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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暢通服務師生員工的渠道。重視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協助分管校領導及時化解矛盾,切實解決師生員工的實際困難。[服務師生員工渠道不暢通,對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刻意刁難或故意推諉,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引起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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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力支持學校紀檢巡察監察人員隊伍建設及查處違法違紀問題。落實人員條件保障,支持推動紀委“三轉”,聚焦主業;重視并支持學校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紀檢巡察監察人員隊伍建設未達到上級要求的,扣2分;對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不重視、不支持,造成嚴重后果的,扣4分;部門主要負責人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所屬人員違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門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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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范學院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學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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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內容 | |||
1 |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省紀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以及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抓實抓好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目標任務分解暨2020年重點任務推進的目標任務。[發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等行為,未主動查處糾正或通報上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未按要求組織學習學校第二次黨代會精神(以會議記錄為準),未完成分解落實的工作任務,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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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黨章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不斷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和戰斗性;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基本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加強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健全完善制度規范。[黨內生活不正常、不嚴肅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走過場、流于形式的,“三會一課”、專題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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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學校黨委的安排部署,積極支持配合完成校內巡察工作任務,充分運用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落實巡察工作不力的,扣3分;未認真整改落實巡視巡察反饋問題的,每項扣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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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強對意識形態領域工作的監管。嚴明政治紀律,特別要加強對學生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的甄別,及時制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發生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散布錯誤言論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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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強學風建設。探索學生思想品德操行評價管理制度和思想政治理論課師資隊伍與學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主陣地協同育人機制;協調校、院兩級組織開展始業教育、主題教育、考風考紀教育以及學生遵規守紀和誠信教育,不斷降低學生違紀率;嚴格考試制度,加強考務工作,防止考試泄密事件發生;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杜絕違規合作辦學、違規招生、違規轉學和違規轉專業的情況。[相關制度機制不健全的,每項次扣6分;組織省級及其以上考試發生泄密事件的,扣6分;出現違規合作辦學、違規轉學、違規轉專業情況的,扣6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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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嚴格落實評先選優和獎助學金評定發放政策。拓展宣傳教育渠道,加大對評先選優和獎助學金評定發放政策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學生的滿意率;積極配合學校相關部門開展獎助學金、教育收費、招生錄取等專項督查,以及教育民生領域專項整治,并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在對學生獎助學金評定工作的專項督查中,學生總體滿意率低于95%,扣1分;滿意率低于90%,扣2分;宣傳工作不到位,導致發生違反獎助學金評定發放相關規定的,扣6分;對學校開展的各項專項督查配合不力,對違反獎助學金發放政策情況處置不力,引發上訪或媒體輿論關注,嚴重影響學校聲譽的,扣6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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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持續推進創新創業工作。積極響應國家“創新驅動發展”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戰略號召,認真履行好創新創業教育教學中心相關職責,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提升創新創業教育、教學、科研和實踐水平,推動學校轉型發展、內涵發展、特色發展。[創新創業工作落實不到位,未履行好相關職責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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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部門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強化責任擔當;要敢于監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談話制度,對所屬教職工在思想、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責任擔當不夠,部門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制度不到位,未開展“四種形態”談話或談話記錄不規范的,扣2分;無特殊情況不參加工作情況匯報會、不親自匯報工作落實情況的,每次扣2分;部門及所屬人員被問責的,每項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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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認真開展述責述廉和廉潔自律測評。在年終履職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時,按規定要求進行述責述廉,并組織廉潔自律民主測評。[沒有開展述責述廉的,或以述學述職代替述責述廉的,扣2分;述責述廉報告內容不具體、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測評綜合滿意率低于95%的,每人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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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持續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永恒課題、終身課題,堅持邊實踐邊學習,堅持學懂弄通做實,在學深悟透、務實戒虛、整改提高上持續發力,把教育成果轉化為堅定理想信念、砥礪黨性心性、忠誠履職盡責的思想自覺和實際行動;繼續貫徹落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要求,著力解決黨員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黨支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沒有做到常態化、制度化的,黨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未認真解決的,黨支部和黨員作用發揮不好的,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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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嚴禁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收送禮品禮金、大操大辦婚喪喜慶、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超面積使用辦公用房、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及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領導干部違規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等情況發生;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等情況,不主動糾正或通報上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對“錯峰違紀”的問題、“四風”隱形變異問題和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監督不力,壓案不報,被上級查處通報的,扣6分;所屬人員重大事項報告不及時,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時出現大操大辦、借機斂財,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人次扣6分;所屬領導干部未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的,每人次扣3分。發生上述情況之一的,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不參與優秀等次評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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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持續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建設,不斷完善部門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完善權力清單,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健全完善部門工作規則和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請示報告制度;落實“三重一大”制度;部門領導干部做到以身作則、以上率下,自覺接受監督;嚴格考試制度和考務工作,防止考試泄密事件發生。[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力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扣6分;集體決策議事規則、決策程序、請示報告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決策失誤,給部門或學校造成重大影響的,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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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細化部門責任書的工作措施,確保責任落實到人;認真抓好上年度責任制檢查考核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上年度考核反饋意見,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清單,認真落實整改。[未對上年度責任制考核反饋問題認真整改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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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視部務公開工作。深入推進部務公開工作,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部門經費預算執行和學生評先選優及獎助學金評定的情況;加強部門預算執行管理,嚴格規范部門預算經費的列支、審核、報銷,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未及時公開部務工作的,每項次扣2分;出現未嚴格執行部門經費預算、未嚴格執行經費列支審核報銷或“三公”經費控制不力的,每項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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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暢通服務師生員工的渠道。重視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協助分管校領導及時化解矛盾,切實解決師生員工的實際困難。[服務師生員工渠道不暢通,對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刻意刁難或故意推諉,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引起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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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重視并支持學校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對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不重視、不支持,造成嚴重后果的,扣4分;部門主要負責人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所屬人員違法犯罪被判刑期的,部門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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