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好筆桿子網小編為你整理了多篇相關的《2024研討材料:“三重一大”審計思路與方法》,但愿對你工作學習有幫助,當然你在好筆桿子網還可以找到更多《2024研討材料:“三重一大”審計思路與方法》。
近年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暴露的重大資產損失、腐敗問題等大多與決策管理合規性不強有關。作為企業內部管理的有力助手,在促進公司有效治理、防范經營管理風險、提升內部控制水平方面,內部審計應該當仁不讓。實踐中,無論從重要性原則判斷,還是基于風險導向分析,都應將“三重一大”作為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通過“三重一大”審計延伸至對企業戰略管理、經營管理、重點項目推進等事關企業發展命脈重大事項的審計,提高內部審計層次站位,不斷樹立威信,提升審計工作價值,使內部審計成為國有企業健康運營的堅強支撐者和有力護航者。
一、“三重一大”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事項未上班子會討論決策
根據“三重一大”管理規定,凡屬“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經企業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策。但實踐中,經常出現“三重一大”事項未經集體決策的情況:一是有意規避。規避集體決策,領導自己拍板決定或由分管領導和一把手商量后決定,直接違反“三重一大”決策規定。二是授權下放。將部分“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權下放給企業專業委員會或分管領導,形式上符合授權管理規定,但實質上違反“三重一大”集體決策要求。三是忽略遺漏。實際操作中,部分企業因管理精細化不足或疏忽,對重大事項通過業務條線決定和傳簽的方式進行審批。
(二)事項決策未遵守規定流程
“三重一大”決策流程包括:“三重一大”會議前期必備管理程序的履行、召開“三重一大”會議集體討論決策、報請主管部門或國資監管部門等外部監管機構審批(如需要)。凡不滿足上述流程,或每個流程中的相關部分不符合既定規則的,該“三重一大”決策流程就不符合相關規定。通常包括三種情況:一是未經主管部門或國資監管部門審批。未經批準將國有資產或股權作為激勵或獎勵進行分配,或決定企業合并、分立、轉讓、改制、合作等涉及國有資產變動行為,違規發放薪酬、補貼等。二是集體決策前未經必備流程。包括國有資產出售、轉讓、處置等未經有效資產評估流程,重大項目未經項目可研評估,項目缺少專家委員會專業意見,干部提拔未經醞釀、民主推薦、評議、考察、公示等干部管理流程,涉及職工利益事項未通過工會、職代會或其他渠道聽取職工意見等。三是“三重一大”會議決策流程不規范或與規程不符。包括到會人員不滿足應參會人員的2/3以上、會議材料不完整、發言順序倒置、未記錄每位參會領導意見建議、列席會議人員參與討論和決策、缺乏會議紀要等。
(三)事項議而不決或久拖不決
“三重一大”上會討論后,一般會得以通過或補充材料后通過,但實際中也有特殊情況:少數議題因各種原因,會議討論后沒有明確通過或不通過,之后便沒了下文,半途終止;有的議題上會后反復修改、反復上會,最終卻不了了之。
…… 此處隱藏3531字,全部文檔請下載后查看。喜歡就下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