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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建造合同范本 第1篇
建造船舶合同
本合同根據_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公司(下稱建造方)為甲方和根據____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公司(下稱買方)為乙方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
鑒于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約定,建造方同意按下面所訂的條款在________(下稱船廠)建造、下水、裝機、完工,并向買方出售和交付壹(1)艘________船,詳見本合同第一條(下稱該船)買方同意按下述所訂條款條件向建造方購買,從建造方接收該船并支付款項。
第一條 規格和船級
1.說明書:
該船應有建造方的船體編號第___號,并按本合同的條款,說明書和總布置圖(統稱說明書)建造、裝機和完工,說明書經雙方簽字并附于本合同之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主要規格:
全 長:___________ 總 噸 位:__________
兩柱間長:___________ 主 機:__________
型 寬:___________ 航 速:__________
型 深:___________ 續 航 力:__________
設計吃水:___________ 定 員:__________
上述主要規格的詳細說明及定義、檢驗方法和計算均附列說明書中。
3.船級和規范:
該船包括其機器、設備、儀器應按_____規范建造,并由_____監造(下稱船級社)應授予船級和_______標志。
該船應符合本合同簽字生效后說明書中所指定船級社的規范并達到其標準要求。
為入級并符合上述規范和達到要求條件所需的全部費用均由建造方支付。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決定將該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責任由建造方承擔。
5.登記:
根據_____法律在_____國的港口,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船和驗收時間,該船應由買方登記,其費用由買方自理。
第二條 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1.合同價格:
該船的購買價為__________日元(¥______),這是建造方應收的凈價(下稱合同價),此價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由買方提供的設備,并可按本合同項下的規定,予以上下調整。
2.貨幣:
本合同項下由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項應為可自由兌換的日元。
3.付款條件:
由買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價如下:
(1)第一期:
_____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日元(¥_____)。
(2)第二期:
該船鋪龍骨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日元(¥_____)。
(3)第三期:
該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_日元(¥_____)。
(4)第四期:
交付該船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日元(¥______),再加上或減去由于合同價調整而增加或減少的所需的部門金額。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_____已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下稱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2)第二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鋪龍骨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3)第三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下水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4)第四期:
在規定的該船交船日至少7天之前,買方遵照經建造方確認的銀行開具以建造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向_____銀行存入調整后的本期應付額的現金。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3款規定在簽署交船、接船議定書后,建造方即可收取上述信用證或現金。本合同的雙方之間不論發生任何性質的爭議或分歧,買方不得延付或拒付款額。
5.預付款:
該船交付前或交付時應付的各期預付款均應得到本合同雙方的同意并經______的批準。
第三條 合同價格的調整
若出現下列應急事件,合同價應按下面的規定予以調整(雙方理解合同價的減少是以規定的違約償金方式減少,而不是以罰款的方式減少。)
1.交船:
(1)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在指定的交船日后的第一個(30)天午夜(12)時內,合同價不予調整,價格不變。
(2)若于交船日后遲交超過(30)天,則在交船日后第(30)天午夜(12)時開始,合同價按下列規定予以遞減:
第(31)天至第(60)天 ¥_________。
第(61)天至第(90)天 ¥_________。
第(91)天至第(120)天 ¥_________。
第(121)天至第(150)天 ¥_________。
第(151)天至第(180)天 ¥_________。
盡管如此,合同價格的遞減率不得超過(180)天,上述規定的遞減率是以規定交船日期后的第(30)天中午(12)時算起。
(3)但是,若交船時間的延遲僅自交船日期的第一個(30)天起至(180)天,超過(180)天,按第十條規定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在上述延遲交船超過(180)天后若買方沒有按第十條規定發出取消合同的通知,建造方以書面要求買方予以抉擇。在此情況下,買方收到通知(15)天后,應予以答復建造方是取消合同還是同意以后擇日接船。茲雙方理解,若該船不能擇日交付,買方根據上述條款仍保留取消合同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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