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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縣堅持以黨建引領城鄉基層治理,積極構建“三級聯動、三創提升、三類培育、三治融合”四個體系,加快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凝聚鄉村振興巨大合力,逐步實現農村基層治理全新面貌。
一、背景動因
(一)組織體系不扎實,任務落實呈“疲軟型”。**縣轄8鎮3街道,基層治理工作“雜”而“亂”。“三級聯動”缺少主線串聯,工作呈“三”字型。基層治理任務落實不具體,工作有形無實,基層治理實際問題解決效率較低。村級治理能力欠缺,基礎較弱,達不到預期治理效果。治理工作迫切需要從“三”字型向“王”字型轉變,進一步提高城鄉基層治理水平。
(二)考評體系不健全,管理方式呈“盲亂型”。在城鄉治理能力與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進程中,考評工作逐漸淡化,漸漸發展為“重實質輕考評”形式,缺少指導方向,導致工作出現“眉毛胡子一把抓”。基層治理中的考評標準和要求比較隨意、混亂、固化、零碎,無法適應現在的城鄉治理工作。在工作載體、干部管理、保障機制上管理制度模糊,無法為現代化城鄉治理提供明確的方向。
(三)發展體系不牢固,培育結構呈“松散型”。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需要把更多資源下沉到基層,更好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目前“一鎮一業、一村一品”發展模式較緩慢,各村未形成自己的特色產業,村集體經濟發展較差。在基層,教育、醫療、農業方面的人才比較欠缺,對現有干部的培育力度較弱,普遍能力不足,無法支撐基層治理工作的推進。
(四)治理體系不完善,三治融合呈“模糊型”。城鄉基層治理工作需建立在“三治”基層上,但“三治”工作往往混為“一治”,并無明顯區分。自治上,監督機制缺位,村規民約未有效利用,群眾自治習慣難養成。德治上,教育活動開展少,形式單一,無法達到“入腦入心”的效果。法治上,重視程度不高,法律服務意識淡薄。
二、做法成效
(一)貫通三級聯動,構建基層組織體系。一是縣級示范帶動。制定縣級領導走訪遍訪機制,縣級領導干部“下抓兩級”聯鎮包村,四家班子主要領導帶頭、全縣黨員干部遍訪全縣216個村(社區),聚“三類重點人群”、特殊困難群體等開展精準幫扶研判,緊扣鄉村振興發展,幫助解決問題460余個。二是鎮級壓實責任。縣直部門10%以上干部、鎮(街道)50%以上干部下沉到村,鎮(街道)班子全員掛村。駐村工作隊實行“日清單、周調度、月調研”,每月遍訪群眾,精準分析研判村情民情,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清單化項目化推進任務落實。縣直部門、鎮(街道)為群眾解決困難問題1618個,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4564件。三是村級夯實基礎。精心組織村級換屆,選優配強村干部,在第十一屆村(社區)“兩委”換屆中,配備1124名常務干部,高中以上學歷占74.3%,較換屆前提高32.6個百分點。完善村級黨群服務和綜治中心設置,全面落實村干部“345”薪酬保障,購買城鎮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確保基層治理有人、有錢、有場所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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